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贸易来往中往往会涉及到单证,单证是所有物品的单据有很大的作用。根据相关规定还要对单证进行备案,是在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那单证备案怎么处理,需要什么资料,下面的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一、什么是单证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出口货物劳务有关备案单证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如下: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注:以上办法根据文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备案单证可以为复印件,声明与原件一致,按《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的
顺序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二、单证怎样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出口货物明细单;
出口货物装货单;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另:根据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即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的“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即可,不再按照第二条规定的第一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不必将备案单证统一编号装订成册。
三、单证备案的处理、处罚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公告第十三条第一款: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1.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退税账簿、凭证、资料的;
2.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五部分第八点: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公告第十三条第三款:
1、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第一款第四、五点: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综合上述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单证的备案是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办理备案的时候要携带好规定的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破产清算
1、收到债权人破产申请后致债务人的通知书
2、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3、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的通知书
4、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5、受理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6、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7、不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8、不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9、不受理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10、不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11、维持或撤销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
12、驳回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13、驳回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14、驳回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15、驳回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16、维持或撤销驳回破产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
17、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
18、受理破产申请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
19、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20、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相关义务的公告
21、扩大有关人员范围的决定书
22、要求有关单位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书
23、要求有关单位中止执行程序的通知书
24、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决定书
25、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民事裁定书
26、宣告破产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
27、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
28、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的民事裁定书
29、有异议债权期满无人诉讼时确定债权额的民事裁定书
30、临时确定表决权额的决定书
31、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的民事裁定书
32、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
33、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
34、维持或撤销本院民事裁定的复议决定书
35、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民事裁定书
36、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复函
37、针对监督事项的决定书
38、许可管理人为某些行为的复函
39、批准或驳回债权人会议更换管理人申请的决定书
40、依职权更换管理人的决定书
41、更换管理人的公告
42、许可或驳回管理人辞职申请的决定书
43、决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
44、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
45、确定管理人收取报酬数额的决定书
46、管理人报酬异议的决定书
47、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
48、拘留决定书
49、罚款决定书
50、不服拘留、罚款决定的复议决定书
51、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52、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53、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书
54、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的民事裁定书
现在看到了吧,这么多的法律文书总有一个可以帮助到你的。如果你正处于这种境况,或者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建议你可以咨询律师,我们平台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你可以咨询任何在线的律师,解决你的问题。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 Tags: 单证备案怎么处理,债权人申请法院破产清算所需要的法律文书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