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核心内容:股权转让所得税的内容有哪些2014年国税总局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主要涉及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规定的一般内容,主要包括《办法》规定的股权证转让行为情形、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原则和方法、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等内容。下面由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三、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原则及方法
《办法》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这是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转让股权,应当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回报,无论回报是何种形式或名义,都应作为股权转让收入的组成部分。《办法》第七至九条规定了不同情形下,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方法。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就是转让方在转让当期或后续期间获得的各种形式及名义的转让所得。
四、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等四种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主要是对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或不配合税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的一种税收保障措施。同时,《办法》第十二条对何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进行了说明,但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部分股权转让收入因种种合理情形而偏低的情形。为此,《办法》第十三条对转让收入偏低的合理情形进行了明确,主要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转让、受合理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低价转让、部分限制性的股权转让等。
五、股权转让收入的核定方法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定时,必须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其他合理方法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被投资企业账证健全或能够对资产进行评估核算的,应当采用净资产核定法进行核定。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难以核实的,如其股东存在其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股权转让或类似情况的股权转让,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类比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以上方法都无法适用的,可采用其他合理方法。
公司的法定代理人简单的说就是公司在外的代表,可以代表公司与外界进行民事活动的代理人。要是其相应的法定代理人被逮捕,其职权会是如何。法定代表人被逮捕后职权的行使又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法定代表人被逮捕后职权的行使
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公司法人代表死亡的,公司还可以继续经营吗
可以。企业除非破产,注销,倒闭,法人是不会去世的。去世的是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去逝了,依法、依企业章程或隶属管理关系变更就是了。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法定代表人被逮捕后可能需要把其职权的归属转交给公司其他负责人管理。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法定代表人被逮捕后职权的行使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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