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股权律师
1861540011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改制重组
文章列表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改制不征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2021年5月15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方案制定

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制订。

2、方案审批

a、方案需依法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b、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改变国有控股地位等,需依法履行特别审批程序。

3、清产核资

核实、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

4、财务审计

由产权持有单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5、资产评估

必须依《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评估

6、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

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金融债务未落实的企业不得进行改制。

7、职代会同意

a、企业改制方案需提交职代会审议,听取职工意见;

b、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批改制方案前,必须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的法律顾问或该单位决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9、实施改制方案及后续工作的开展

根据改制方案,进行新公司名称核准或变更登记;弥补注册资本缺口并验资;批准新的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聘任经理班子;进行公司登记和税务登记;国有产权、土地、房屋产权等相关权属登记、资质变更登记;完善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的接续、改制前后债权债务承继、业务合同和其他需要变更或处理的善后事宜。

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企业改制不征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如果公司需要进行大范围的改制的话,那么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方案,确保公司在这段时间中正常的运营,那么是不是在公司改制期间可以不用征收营业税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改制不征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税务目录

1、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2、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

4、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5、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6、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税的种类

印花税:

关于资金账簿的印花税: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契税:

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

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超过85%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公司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公司分立: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出售: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企业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债权转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营业税: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企业在改制期间这个营业税还是会进行收取的,在上面的文章中,已经给出了关于改制期间营业税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个企业改制并不是说进行股权转让或者是资产重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  Tags: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企业改制不征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个人债务重组要注意什么 企业并购重组有什么税务风险
  • 2.公司重组可以辞退员工吗 企业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是什么意思?
  • 3.MBO收购常用的方式 资产重组的支付方式
  • 4.改制公司股权集中在一人违法吗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有哪些,怎么解决
  • 5.国企改制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企业改制重组的方案该怎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