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股权律师
1861540011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解散清算
文章列表

简易注销公司的条件及流程 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2020年7月28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简易注销公司的条件及流程

  一个普通的自然人有生老病死,同样的,作为法律上拟制的人,也就是法人,也会有存续和消灭的时候。但是法人毕竟和普通的自然人不一样,法人的存续和消灭都是有一定的程序和时间的。今天,就将关于;简易注销公司的条件及流程;这一问题进行介绍。




  一、简易注销适用的情况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简易注销公司的条件及流程


  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不再办理企业注销报纸公告。有限公司由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承担相关。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无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简易注销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


;;;;;;; 以上就是关于;简易注销公司的条件及流程;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认为首先需要了解简易注销适用的情况,然后再讨论简易注销的条件及流程,最后,贴心的还给出了注意事项。感谢您的阅读。





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的发展在现代社会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事情,但是所有的公司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对于那些处理不好的时候就是会导致相应的公司破产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公司,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二、破产程序


  所谓和解,是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而不是通过人民法院破产还债的方式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和解和整顿,具体内容有:


  提出整顿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应有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要求减免的数额请求。


  和解协议的讨论


  在全体债权人召开的会议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和解协议进行讨论、表决,一旦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即发布整顿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制定整顿方案


  企业主管部门见到整顿公告后,应协助企业拟定整顿方案,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原企业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持整顿工作。


  企业整顿情况的监督


  拟破产的企业进入整顿阶段,其整顿的情况由企业职工大会和债权人进行监督,负责整顿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向职工大会和债权人会议报告整顿情况。对企业整顿的过程,职工大会和债权会议应作全程监督,监督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和解协议,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移财产或非正常压价出售财物、放弃债权等不法行为,如发现有不法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裁决整顿结果


  企业经和解整顿后,能按和解协议解决与债权人的债务纠纷,按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应公告终止破产程序,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反之公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三、破产特征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破产对于相应的公司来说都是十分严重的一个情况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  Tags: 简易注销公司的条件及流程,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公司注销的流程商业银行破产清算 企业的清算组成员一般组成
  • 2.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的规定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的类别
  • 3.外商独资企业注销的条件 分公司注销需要交印花税吗
  • 4.公司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诉讼流程
  • 5.公司股东清算报告决定 破产中债权人申报债权申请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