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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的启动及法律后果 公司清算决议是否合法

2020年8月3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破产程序的启动及法律后果

破产程序的启动


  根据新破产法规定,下列三种情形,法院同意受理后,可启动破产程序:


  第一,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的;


  第二,企业因资不抵债而主动向法院主动申请破产的;


  第三,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的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


  如果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不同意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破产程序启动的法律后果


  根据新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一旦启动,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2、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未结案件被中止


  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未审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公司清算决议是否合法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公司经营失败的案例有很多,这说明了公司经营需要一定的头脑,我们要为自己的梦想做出努力。接下来就和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公司清算决议是否合法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公司清算决议是否合法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这种情形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依据你所反映的情况,这份股东会决议属于股东会召集程序违法的情形。


  依照《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公司股东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这里的表决权是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的。也就是说,因为你们公司8位股东均持股12.5%,那么4位股东的股份总和就超过了十分之一,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同时《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你所提及的这次股东会从通知到召开仅11天的时间,召集程序显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没有股东申请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但一旦有股东申请撤销并且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这份股东会决议将自始无效。


  二、有限公司注销登记股东会决议样本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 ×××


  ×××……,×××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




  三、公司清算的分类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这种情形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依据你所反映的情况,这份股东会决议属于股东会召集程序违法的情形。


  依照《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公司股东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这里的表决权是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的。也就是说,因为你们公司8位股东均持股12.5%,那么4位股东的股份总和就超过了十分之一,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同时《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你所提及的这次股东会从通知到召开仅11天的时间,召集程序显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没有股东申请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但一旦有股东申请撤销并且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这份股东会决议将自始无效。


  通过学习了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公司清算决议是否合法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说公司清算决议违反了《公司章程》或者是法律等相关规定,那么可以请求撤销,是不合法的。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  Tags: 破产程序的启动及法律后果,公司清算决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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