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法人股权转让的涉税风险有哪些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法人转让股权协议中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两点:使转让方股东多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少缴企业所得税,下面由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项和第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明确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基于以上税收法律的规定,法人转让股权协议中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两点:
1、被投资企业有多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时,法人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格中含有被投资企业多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与转让方股东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部分,而使股权转让价格是溢价转让,从而使转让方股东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2、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股权转让时,按照转让收入扣除股权投资成本作为应税收入额,使企业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根据以上涉税风险分析,法人转让股权合同中的涉税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如果股东是企业或法人,在发生转让股权时,为了实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可以先将留存收益进行分配,降低净资产,再转让股权,从而降低转让所得,减少企业所得税。
问:注册资本代表什么﹖
问:注册资本应该订为多少﹖
问:何谓增股税﹖
问:注册香港公司费用是否已包含增股税﹖
问:香港公司成立后可不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问:注册资本代表什么﹖
注册资本有如下意义︰
1) 香港公司之最高集资能力:香港公司可透过发行股份给股东或投资者筹集资金,注册资本逾高,即公司可筹集逾多资金。除发行股份外,公司亦可透过由董事垫支或向银行借贷获得资金,银行一般须要资产抵押或董事私人担保。
2) 股东之最大:如果公司清盘结业,股东所要负的只限于未缴足之股本。
问:注册资本应该订为多少﹖
注册资本代表公司之集资能力,其多少视乎股东投资的金额。此外,注册资本亦可视为股东对公司的承诺程度,注册资本的逾大,第三者对公司的信心亦逾大。对私人公司而言注册资本HK$10,000应已足够。
问:何谓增股税﹖
香港政府会征收0.1%的增股税,即每HK$1,000注册资本征收HK$1.00 , 增股税上限为HK$30,000。
问:注册香港公司费用是否已包含增股税﹖
本公司收取之注册香港公司服务费已包含HK$10,000注册资本之增股税,如注册资本超过HK$10,000,须另外缴交增股税0.1%。例如,拟注册资本为HK$100,000,额外增股税为HK$90,即100,000x0.1%-10。
问:香港公司成立后可不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可以,您可以任意地增加注册资本。但是,您必须招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案,然后把决议案连同填好的指定格式的表格,以及适当的费用一倂递交予香港公司注册处。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 Tags: 法人股权转让的涉税风险,香港公司注册资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