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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流程 企业法人变更具体流程

2020年9月20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流程

  一个公司如果发展得越来越好,就会选择在各个地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按照规定来说,它是不可以设立独立法人的。所以,分公司自然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其最高职位我们一般称为负责人。那么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流程


  上述材料备齐以后,凭总公司提供的新老法人任免的红头文件复印件,到政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企业信息变更表,填好后交给新老法人签字。然后带以上材料以及新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分公司公章到工商局窗口办理变更就可以了。经过审查核准后,领取变更过后的执照就可以了。


  三、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


  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及具体权利义务并无具体规定,导致实务中对于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权限及相关问题,难以有明确法律指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流程的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的设立虽然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益,不过分公司负责人的变更问题也不可忽视,需要谨慎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企业法人变更具体流程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成立了,但企业如果想要将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的话,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走相应的流程才可以。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企业法人变更具体流程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企业法人变更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二、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


  3、股东会决议;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公司执照正副本;


  7、全体股东身份证;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


  三、法人变更的形式


  1、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2、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法人变更具体流程的内容,由此可知,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银行信息即可。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  Tags: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流程,企业法人变更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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