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在生活中,很多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公司变更,其中公司变更包含了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的变更,所变更的相关手续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不过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前要怎么填写好呢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下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填写模板!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
注册号____________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
实收资本__________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期限 长期 / 年 长期 / 年
股 东
出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事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填写《有限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为各位所带来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的范本,希望各位会喜欢!
核心内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公司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前提下,以公司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额相应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将有限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下面的为您介绍变更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包括改制前的重组问题、连续计算经营业绩的问题、折股比例与倍数、股东与资本等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改制前的重组问题
有限公司在改制前应对股权、资产、业务等方面进行重组,企业应利用重组把过去和现在存在的上市瑕疵与障碍进行规范予以解决,不要盲目急于改制为股份公司,要知道;改制容易、重组难;。公司在对同一控制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时,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50%,但不超过100%的,中介机构将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如果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的,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二、连续计算经营业绩的问题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能否连续计算经营业绩,要达到公司连续计算经营业绩,一是不能按照评估后的净资产值折股,应按照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这种变更是在没有改变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只是公司的组织形式的变化,能保证连续计算公司经营业绩;二是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不能有重大改变,高管人员不能有重大变化。
三、折股比例与折股倍数的问题
按照《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即折股比例应该≤1,也就是说1元的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本为1股或者小于1股。
四、变更时不能增加股本和股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