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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日常经营潜在的法律风险 公司的设立程序有哪些

2020年11月20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企业日常经营潜在的法律风险

  企业日常经营潜在哪些法律风险企业从设立开始就潜在了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发起人是否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的法律资格。此外,企业在运营中还涉及合同风险、并购风险、知识产权的风险和税收风险等等,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

  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实现,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公司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高。

  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风险

  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企业人力资源的法律风险

  在我国,与人力资源有关的主要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纠纷,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企业涉及税收法律风险

  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为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或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企业多交了税或少交了税,或者因为涉税行为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

  

公司的设立程序有哪些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自己创业开设公司,而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很多人对于设立公司也不是很熟悉,那么公司设立登记一般要花多久公司的设立程序有哪些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设立登记一般要花多久

  寻找好的项目,将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或该公司,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获取股权分红。

  注册公司的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 ;

  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

  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

  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

  6、最后到银行开立一般户,人行批下来要最少7个工作日。

  二、公司的设立程序有哪些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4、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三、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人承担,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

  连带赔偿

  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主体承担。

  由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近似于合伙关系,因此各国或地区的公司立法多规定对此准用合伙的有关规定,即由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生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赔偿。

  对已收股款的返还

  在采取募集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至于发起人相互之间的承担,应按其约定或投资比例进行划分。

  因此,一般情况下,当企业未成立时,对于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予以返还,并返还相应的利息。本案中,由于中聘产业公司设立失败的,刘利有权依法向主张返还股款。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司的设立程序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  Tags: 企业日常经营潜在的法律风险,公司的设立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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