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公司日常经营事务中,变更股东的事也不少见,变更股东需要缴税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需要缴税主要看转让的方式,如果是平价转让,从而不产生股权转让所得,使得个税应纳税额为零。如果是一般的,股权转让,涉及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条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在建立一个公司的过程中,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每个股东出资的多少会有不同。随着公司的发展变更,可能会出现有股东想要变更自己的出资比例。那么,变更股东投资比例需要什么资料呢。将为您带来以下详细介绍
一、变更股东投资比例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增加注册资金、股权变动,需要修改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变更股东投资比例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5、变更银行信息
三、申请变更公司股东或者股权结构的条件、程序和文件材料
变更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变更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下股权且无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三、变更股东投资比例的条件
变更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的,拟参股的股东已取得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
变更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下股权且无实际控制权的股东,拟参股的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公司法人资格,且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其向期货经纪公司出资;
2、没有未决诉讼,或者未决诉讼标的金额低于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没有逃废债务的行为;
5、没有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自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7、期货经纪公司之间、期货经纪公司与其出资人之间不得相互交叉持股;
8、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经许可私自受让或者参股期货经纪公司的行为。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变更股东投资比例需要什么资料的全部内容。综上,在变更股东投资比例过程中,除了需要准备充分相关的证明资料,还要在符合的条件下才能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