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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要求的新政策是什么?

2020年11月18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

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

首先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来说,都是以融资为目的,但配股和增发对公司来说,都存在较高的要求,包括公司的公积金盈余,和公司的资产收益率方面。发行可转换债券也需要审批,但重点在于公司的还债能力,即它的赢利能力。而且可转换债券到时可以行使权力,转换成公司的股票,这个对客户而言,也有较大的吸引力,便于公司融资。

而到时换成股票,对公司来说,等于进行了次再融资,所有相对而言,具有一些优势!发行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是一种比较新的融资方式,对上市公司而言,它可以为公司募集到跨到生产,进行产品更新,提高经营能力所需的现金。同时,通过债券的发行可以提升公司的信誉度,因为债券的发行具有评级制度,这个可以提升客户对公司的信赖。可转换债券到时可以转换成股票,想对而言,这等于再融资,对公司的发展非常有利。

公司债券发行费用的内容

企业在决定通过债券筹集资金后,接着就要考虑发行何种类型的债券以及发行债券的条件。债券发行的条件指债券发行者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具体包括发行额、面值、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费用、有无担保等,由于公司债券通常是以发行条件进行分类的,所以,确定发行条件的同时也就确定了所发行债券的种类。适宜的发行条件可使筹资者顺利地筹集资金,使承销机构顺利地销售出债券,也使投资者易于做出投资决策。在选择债券发行条件时,企业应根据债券发行条件的具体内容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发行额。债券发行额指债券发行人一次发行债券时预计筹集的资金总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资信状况、资金需求程度、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债券自身的吸引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后再确定一个合适的发行额。发行额定得过高,会造成发售困难:发行额太小,又不易满足筹资的需求。

2、债券面值。债券面值即债券票面上标出的金额,企业可根据不同认购者的需要,使债券面值多样化,既有大额面值,也有小额面值。

3、债券的期限。从债券发行日起到偿还本息日止的这段时间称为债券的期限。企业通常根据资金需求的期限、未来市场利率走势、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债券市场上其他债券的期限情况、投资者的偏好等来确定发行债券的期限结构:一般而言,当资金需求量较大,债券流通市场较发达,利率有上升趋势时,可发行中长期债券,否则,应发行短期债券。

4、债券的偿还方式。按照债券的偿还日期的不同,债券的偿还方式可分为期满偿还、期中偿还和延期偿还三种或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两种;按照债券的偿还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以货币偿还、以债券偿还和以股票偿还三种。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灵活做出决定,

5、票面利率,票面利率司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一般地,企业应根据自身资信情况、公司承受能力、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期限的长短等决定选择何种利率形式与利率的高低。

6、付息方式。付息方式一般可分为一次性付息和分期付息两种。企业可根据债券期限情况、筹资成本要求、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等确定不同的付息方式,如对中长期债券可采取分期付息方式,按年、半年或按季度付息等,对短期债券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息方式等。

7、发行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即债券投资者认购新发行的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可分为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三种。选择不同发行价格的主要考虑因素是使投资者得到的实际收益与市场收益率相近。因此。企业可根据市场收益率和市场供求情况相机抉择。

8、发行方式。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自身信誉和销售能力等因素,选择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私募方式、还是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募方式;是自己直接向投资者发行的直接发行方式、还是让证券中介机构参与的间接发行方式;是公开招标发行方式、还是与中介机构协商议价的非招标发行方式等。

9、是否记名。记名公司债券转让时必须在债券上背书。同时还必须到发行公司登记,而不记名公司债券则无需如此。因此,不记名公司债券的流动性要优于记名公司债券。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发行记名债券。

10、担保情况。发行的债券有无担保,是债券发行的重要条件之一般而言,由信誉卓著的第三者担保或以企业自己的财产作抵押担保,可以增加债券投资的安全性,减少投资风险,提高债券的吸引力,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以担保形式发行债券,通常,大金融机构、大企业发行的债券多为无担保债券,而信誉等级较低的中小企业大多发行有担保债券。

11、债券选择权情况。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债券发行中,发行者给予持有者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退还的公司债券等。一般说来,有选择权的债券利率较低,也易于销售。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公司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人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等,因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所有权。可退还的公司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给发行人,因而增加了企业的负债和流动性风险。企业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资信状况、市场对债券的需求情况以及现有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要求等选择是合发行有选择权的债券。

12、发行费用。债券发行费用,指发行者支付给有关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费用,债券发行者应尽量减少发行费用,在保证发行成功和有关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发行费用较低的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

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从上面为大家介绍的文章中,相信大家都可以看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在日常中无论对哪种投资行为,大家首先应当评估好自己的承受能力,并且了解相关投资行为,回报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大家也可到咨询相关的律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要求的新政策是什么?

我们知道关于公司在发行证券的时候,会涉及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并不是所有公司都会发现证券,那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要求的新政策是什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该遵循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还要提供往年的盈利材料证明。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下。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对于非公开发行公司证券的,需要提供公司的盈利证明,以及相关的法人证明。

《管理暂行办法》制度设计要点

首先,为全面规范私募债券转让行为,提高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本次是在整合现有私募品种规则基础上,形成的系统性私募债券业务规则体系。因此,《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的债券品种包括私募债券、可交换私募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及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并专设章节从产品设计与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可交换私募债券等特殊私募品种提出规范性要求。

其次,简化转让程序、提高转让效率是本次规则的亮点之一。其主要体现在将交易所转让核对程序前置,在发行前由发行人提交转让条件确认申请,交易所将在十个交易日内对私募债券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进行预判,以明确转让预期,加快转让流程。在发行完成并办理完毕债券登记托管手续后,发行人再提交转让服务申请材料,交易所将在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为提高效率,交易所也搭建了一套全电子化的操作平台,从材料提交、补充、反馈、决定的每一环节均可在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中实时查询并接受公众监督。至此,交易所私募债券的核对效率远超证券市场上相关债券类产品。

同时,本次制度设计结合其私募债券的产品特点,充分体现出市场化与风险防控并重的原则。在市场化机制安排上,一是降低私募债券发行转让门槛,不设发行人财务指标等量化条件;二是交易所转让核对的关注点是信息披露完备性,并不对发行人经营能力、债券投资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三是存续期不对定期报告和评级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要求,仅需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约定;四是允许采用非标准化产品设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选择权条款、增信措施等可以在募集说明书中灵活自由选择。在风险防控方面,一是采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限制个人投资者参与私募债券投资,仅允许具有一定风险识别、管理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并同次债券的投资者人数限制在200人内;二是强化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安排,全面规范受托管理人职责及持有人会议程序,最大化保护持有人合法权益;三是完善信息披露监管,规范信息披露原则与披露要求,进一步体现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四是优化私募债券停复牌规定,维护市场稳定,防范异常交易行为。

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管理暂行办法》专设章节建立了一般权益保护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持有人会议制度三重权益保护机制,并新增规范发行人、承销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私募债券转让申请材料及相关公告应承担的职责。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权益保护措施中增加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要求,且与偿债保障金专户可以为同一账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同时,为提高偿债保障资金归集的合理性和执行效率,放宽了专户中偿债资金归集的时间要求,要求在付息日五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存入专户,在到期日十个交易日前将应付本息的20%和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将应付本息全额存入专户,用于偿债资金管理。

同时,从持续关注发行人等主体资信状况、监督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履行情况、代表持有人参与相关法律程序等八个方面归纳总结了受托管理人基本职责,并重新规范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决策及信息披露等重要程序安排。

对于发行人公告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时,《管理暂行办法》新增规定: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以及承销机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人员应当就其负有的部分承担赔偿,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所以在阅读本篇文章之后,我们应该知道了,关于公司发行证券的要求,并且能够了解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要求的新政策是什么,其实不难看出,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若读者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随时访问我们平台或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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