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核心内容:我们知道公司在办理注销手续之后就会消灭法人资格,但此时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办理注销手续,这就涉及到了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的问题。究竟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而实际又需要哪些费用呢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第二步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三步
登报公告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第四步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五步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这样公司就注销了。
二、公司注销费用是多少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但如果有委托专业机构代为进行注销办理的话,则就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注销代理费:5000 时间大概最快6个月左右 因为税务局要查账 查公司近三年的账。
三、公司注销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在实践中,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最终走上破产的道路,破产清算程序作为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最后一道屏障,一般而言破产清算程序得几个月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清算程序得几个月
1、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2、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清算是一个过程,法律设置了严格的清算程序。所谓的公司清算程序,是指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经过的具体步骤。
1、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还包括债权和债务。在清理后,还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5、制定清算方案,在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后,即可按照方案来分配财产。
6、清算报告生效。将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进行公告。
三、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5、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清算程序得几个月;的相关知识,我国公司法对破产清算程序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而且,遇见法定的一些情形是可以申请延长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