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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 公司清算阶段申报债权的期限

2021年5月15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股东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

  在法律上对于清算财产的顺序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对于清算步骤也是如此。会根据破产债权的一些具体情形而定。那么,股东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股东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企业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


  《破产规定》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因此,由于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破产企业的潜在义务转化为现时义务并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确认为负债的条件,故清算组应当将担保债务补计入账:借:清算损益,贷:其他应付款。


  清算组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之后,可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在清偿的数额内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但是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如何、是否具有清偿能力都具有十分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在破产工作结束之前破产企业对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是不可能确定下来,也就是说破产企业由于对外担保而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的数额尚无法确定。因此,破产企业向被担保人追偿金额在破产清算的债权清偿之前无法确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规定的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的条件,只能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


  三、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制度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


  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


  对于股东破产财产的清算,清算组织需要做到合理合法的去执行。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股东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公司清算阶段申报债权的期限

  公司的破产带来的必然是大量的就职人员失业,以及对于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算,从而用这些清算的财产来抵消相应的债款,对于这些债务的债权人是有相应的申报债权的期限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公司清算阶段申报债权的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清算阶段申报债权的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


  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二、公司逾期不清算,经债权人申请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应如何进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是,债权人应列为申请人,需要指定清算的公司应列为被申请人,申请的请求应为要求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并进入清算程序。第二,指定清算组应当使用特别的非诉程序,法院可以通过裁定方式对清算人予以指定。第三,对该类案件,法院不仅要指定清算人组成清算组,还要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四,关于指定清算组适用的条件,必须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现存状况必须进行清算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使得;悬而未决;的债权能够真正得以实现,所以想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最后,法院可以指定组成清算组的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逾期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否还能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应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但若清算组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在清算财产已经分配完毕的情况下,除非公司自愿清偿,否则债权人不能要求清算组依照清算程序清偿其与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公司清算阶段申报债权的期限的全部内容。公司清算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申报自己的债权,不要逾期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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