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股权律师
1861540011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投资融资
文章列表

外商投资常见问题

2020年7月27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核心内容: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外商投资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针对外商投资的企业名称有哪些特殊规定

  1.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直接在沪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2.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3.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4.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

  5.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6.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不能冠字号。

  二、如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如上海+紫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有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

  三、外国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

  3.母公司已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

  4.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

  5.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申请认定为地区总部;未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可以以管理性公司的形式申请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的地区总部。

  四、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最低投资额及申请设立研发中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研发中心的最低投资总额为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40万美元。

  2.研究开发的方向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3.研发中心用于研发的投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

  4.有必要的科研经费、实验设备等科研条件;

  5.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研发中心总人数不低于80%;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风险投资主体的组织形式 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 2.企业债权融资的策略是怎么样的 项目融资运作方式的内容
  • 3.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取消银行存贷比有什么好处
  • 4.债券融资的方式是怎样的 跨境融资在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的计算方法
  • 5.什么是股权投资企业,怎么分类 股份投资合作协议书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