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是固定的,在本文中,的将向您详细介绍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减资手续,以及办理减资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办理时限等等。
一、减资申办条件:
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等。
二、外资减资须提交基本文件、材料:
1.企业关于减资的请示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或决定
4.企业批准证书
5.企业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
7.审计报告
8.验资报告
三、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办事程序:
1.受理审批发初步批复;
2.申办单位应先将材料上报商务局,经商务局初步同意后,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将商务局初步同意减资的批复、减资公告与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说明一起上报商务局,商务局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申办企业持商务局的最终批复及原企业批准证书,领取新的企业批准证书,再到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四、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办事时限:
上报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五、注意事项:
1.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并装入档案袋。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各种文件所需原件、复印件按要求上报。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