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股权律师
1861540011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投资融资
文章列表

大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亏空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2020年9月14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大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亏空

  在2008年股市牛市的时候大批人利用手头的余钱投到股市之中,有人赚的盆钵满盈,那么也有人投资失败。股市变幻莫测,那么大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亏空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挺好奇的,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大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亏空


  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增持,说明大股东看好公司后市,会引起骨牌效应,带动散户跟风盘进场,刺激股价上涨,那当然是利好不是利空;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减持,说明大股东并不看好公司后市,会引发恐慌性抛盘,那当然是利空不是利好。


  二、股东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三、股权转让限制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封闭性限制。中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国《公司法》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146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此类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立法上也极为少见。这也许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的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


  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使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相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相称。


  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7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1997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企业投资者按照修改后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享有有关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


  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告。同时,第149条第3款还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这里的;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因为根据中国《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应是权利质押中质押权的标的。如果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质押,则质押人与质押权人同归于一人。


  温馨提示您:切勿将所有资金放在一个项目中。有句话说的好:鸡蛋要放在两个篮子当中。这是也是处于谨慎所做的决定,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大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亏空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核心内容:政府投资中,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在本文中,的将为您详细介绍项目建设审批中各环节的手续,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规定需由省发改委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划分来进行上报和审批:


  1、省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转报省发改委审批;


  2、地县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地、县级计划部门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发改委审批。


  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今昔功能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醒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身机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来源: 济南股权律师  Tags: 大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亏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风险投资主体的组织形式 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 2.企业债权融资的策略是怎么样的 项目融资运作方式的内容
  • 3.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取消银行存贷比有什么好处
  • 4.债券融资的方式是怎样的 跨境融资在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的计算方法
  • 5.什么是股权投资企业,怎么分类 股份投资合作协议书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