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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退出方式是怎么样的 融资方式与融资渠道的含义是什么

2021年8月27日  济南股权律师   http://www.jngqls.com/

  付玉伟律师,济南股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股权融资退出方式是怎么样的

股权融资退出方式

1.首次公开发行投资人最喜欢的退出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也就是常说的上市,是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业上市主要分为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见的有港交所、纽交所和**达克等。

2016年上半年国内上市企业达61家,全球范围内总的有82家中国企业上市,居全球之首,而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为48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146家;而在2015年,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多达172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580家。

在证券市场杠杆的作用下,首次公开发行之后,投资机构可抛售其手里持有的股票获得高额的收益。对企业来说,除了企业股票的增值,更重要的是资本市场对企业良好经营业绩的认可,可使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

虽然股市飙升的股价和更高的估值引发了公司的上市热潮,但就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而言,证监会放慢了上市公司的批准速度,再加之高标准的上市要求和繁杂的上市手续,还是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首次公开发行固然是好,但相比其他退出方式,首次公开发行对企业资质要求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首次公开发行成本过大,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成本均价为4500万。而且首次公开发行之后存在禁售期,这加大了收益不能快速变现或推迟变现的风险。

2.并购退出:未来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主要分为正向并购和反向并购,正向并购是指为了推动企业价值持续快速提升,将并购双方对价合并,投资机构股份被稀释之后继续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并购直接就是以投资退出为目标的并购,也就是主观上要兑现投资收益的行为,按现在的情况看,有些并购案是不得已而为。

通过并购退出的优点在于不受首次公开发行诸多条件的限制,具有复杂性较低、花费时间较少的特点,同时可选择灵活多样的并购方式,适合于创业企业业绩逐步上升,但尚不能满足上市的条件或不想经过漫长的等待期,而创业资本又打算撤离的情况,同时,被兼并的企业之间还可以相互共享对方的资源与渠道,这也将大大提升企业运转效率。

通过并购退出的缺点主要在于其收益率远低于首次公开发行,退出成本也较高,并购容易使企业失去自主权,同时,企业还要找寻合适的并购方,并且选择合适的并购时机,对公司进行合理估值等也存在不小挑战。

2016年上半年并购退出首超首次公开发行,未来将会成为重要的退出渠道,这主要是因为新股发行依旧趋于谨慎状态,对于寻求快速套现的资本而言,并购能更快实现退出。同时,随着行业的逐渐成熟,并购也是整合行业资源最有效的方式。

3.新三板退出:最受欢迎的退出方式

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目前,新三板的转让方式有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两种。协议转让是指在股转系统主持下,买卖双方通过洽谈协商,达成股权交易;而做市转让则是在买卖双方之间再添加一个居间者“做市商”。

2014年以前,通过新三板渠道退出的案例极为稀少,在2014年扩容并正式实施做市转让方式后,新三板退出逐渐受到投资机构的追捧。近两年来,新三板挂牌数和交易量突飞猛进,呈现井喷之势,2016上半年,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7685家。新三板已经成为了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最便利的市场,为什么新三板退出这么受欢迎呢

相对于其他退出方式,新三板主要有以下优点:

其一,新三板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且发展非常快;

其二,新三板市场的机制比较灵活,比主板市场宽松;

其三,相对主板来说,新三板挂牌条件宽松,挂牌时间短,挂牌成本低;

其四,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但是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退出价格却一直饱受资本市场诟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投资者门槛过高、做市券商的定位偏差、做市商数量不足、政策预期不明朗等造成。关于增加做市商、扩大做市商范围等改革措施未来仍有完善空间。

对企业来说,鉴于新三板市场带来的融资功能和可能带来的并购预期,广告效应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目前中小企业一个比较好的融资选择;对机构及个人来说,相对主板门槛更低的进入壁垒及其灵活的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制度,能更快实现退出。

4.借壳上市:另类的首次公开发行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虽然机构可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被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壳”,使其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套现退出。今年上半年,成功通过借壳退出的机构仅仅只有两家。

相对正在排队等候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在所有资质都合格的情况下,半年以内就能走完整个审批流程,借壳的成本方面也少了庞大的律师费用,而且无需公开企业的各项指标。

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监管不断趋严,尤其在中概股回归热潮下,对“壳资源”的炒作引起了证监会的极大关注。

证监会于6月17日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重组办法继2014年11月之后的又一次修改,旨在规范借壳上市行为,给“炒壳”降温。国家监管政策的日趋完善和壳资源价格的日益飙升也导致借壳上市日渐困难。

5.股权转让: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等。

2016年上半年股权投资机构通过股权转让退出的交易有35笔,而在2015年,全年退出交易达到450笔。

就股权转让而言,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虽然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的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但是在股权转让时,复杂的内部决策过程、繁琐的法律程序都成为一个影响股转成功的因素。而且转让的价格也远远低于二级市场退出的价格。

6.回购:收益稳定的退出方式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和股东回购,是指企业经营者或所有者从直投机构回购股份。

总体而言,企业回购方式的退出回报率很低但是稳定,一些股东回购甚至是以偿还类贷款的方式进行,总收益不到20%。故而上半年通过回购退出的交易只有7笔。

回购退出,对于企业而言,可以保持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因创业资本的退出给企业运营造成大的震动,企业家可以由此获得已经壮大了的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同时交易复杂性较低,成本也较低。

但是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创业资本通过管理层回购退出的收益率远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同时要求管理层能够找到好的融资杠杆,为回购提供资金支持。通常此种方式适用于那些经营日趋稳定但上市无望的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创业投资公司向被投企业管理层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7.清算:投资人最不愿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对于已确认项目失败的创业资本应尽早采用清算方式退回以尽可能多地收回残留资本,其操作方式分为亏损清偿和亏损注销两种。近五年清算退出的案例总计不超过50家。

清算是一个企业倒闭之前的止损措施,并不是所有投资失败的企业都会进行破产清算,申请破产并进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还要经过耗时长,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如果一个失败的投资项目没有其他的债务,或者虽有少量的其他债务,但是债权人不予追究,那么,一些创业资本家和企业不会申请破产,而是会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经营,并通过协商等方式决定企业残值的分配。

上述就是对“股权融资退出方式”问题进行的解答,股权融资退出方式包括首次公开发股票、并购退出、新三板退出、借壳上市、股权转让、回购和清算这七种。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融资方式与融资渠道的含义是什么

融资方式与融资渠道的含义是什么

融资渠道可以分为企业的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1、内部融资渠道

企业内部融资渠道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企业自由资金、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企业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基金。

2、外部融资渠道

外部融资渠道是指企业从外部所开辟的资金来源,其主要包括:专业银行信贷资金、非金融机构资金、其他企业资金、民间资金和外资等等。

融资模式

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呈以下特点:

1、商业银行贷款对象为经营效益较好、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企业;贷款期限较短,通常为1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措施严格,抵押要求高,少量通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应收账款融资;不能享受优惠或正常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多上浮。

2、通过担保公司融资的对象为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融资期限1~2年,且能够在抵质押的基础上,通过借款人提供无限保证等给予部分信用融资,但要求企业支付担保费,且按月还本。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还贷压力大,资金使用效率低。

3、创业投资是近年来我国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经验的一种新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募集到资金的创投公司经过调查、论证和筛选,直接对其认为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使企业获得发展资金,其投资对象可以是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按比例匹配。

1、股权性融资

股票的流动性比出资证明书的流动性大。

2、债权性融资

债权资金是在一定期限满后企业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资金,这部分资金不是股东的资本,但可利用这种资金为股东带来利益。债权性融资主要有向金融机构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两种形式。

发行企业债券有着较多的政策规定,比较适合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水利、水电、道路、桥梁等工程,目前中小企业主要是采用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债权融资的工具有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质押贷款等国际债权融资方面有银行保函,银行备兑信用证融资,此外还有资产锁定融资。

3、企业保留盈余

企业保留盈余主要是企业要增加投资时用应付给股东的利润进行再投资,其融资的性质相当于股权融资。这种方式比较适合股份有限公司。

4、BOT项目融资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

企业投资公共工程时,政府给予企业项目建设的特许权时,通常采用这种方式。采用BOT方式比较容易得到一些财团的支持,其在融资时主要是将项目抵押给财团或金融机构,然后进行建设,建设后从经营的利润还款,或卖掉某个经营期给金融机构或财团。

5、政府基金

目前政府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业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扶持农业基金、技术改造基金等。这些基金的特点是利息低,甚至免利息,偿还的期限长,甚至不用偿还,但是要获得这些基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政策条件。

6.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具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融资功能,二是推销功能。

理论上讲,经济发展时期,它的融资功能发挥主导作用;经济萧条时,它的推销功能发挥主导作用。但两大功能的分立与融合还不能完全依靠经济的发展和萧条来进行严格的界定,它们在一定时期可能发挥独自的主导功能,但更广泛的却是两大功能相互依附、相互融合。

同时,又由于金融租赁具有逆市发展的特点,对国家经济有重大的调节作用,因此各国政府为了扶持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给予特殊的优惠,使融资租赁业在近二十年飞速发展起来。国际上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业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我国已经入世,实现金融租赁业同国际接轨,促进其健康、规范发展,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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